通 则


 

  (一)总 则

  本章程规定本公司××营业部门(以下简称部门)的机构、权限、运作及处理等等相关事项。 

  (二)部门的业务范围

  本部门依照总公司营业部门的指示,在独立营业计划与独立核算制度的原则下,负责指导管理所辖管的营业所,并负责辖管区域内的订货契约、收款及企划开拓新客户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。

  (三)部门的所在地及称呼 部门设于全国的各主要都市,在称呼时各冠上该市名称。

  (四)重要事项的决定 部门的设置、改制、废止,管理区域及经理的任免,皆经由董事会决议后执行。

  (五)规章的制定、修改与废止 本规章的制定、修改与废止皆经由董事会决定。施行细则则由总公司营业部长决定。 